|
考核内容 |
考核标准 |
加、扣分标准 |
自评分 |
考核分 |
|
一、不断加强工会组织建设。依法收缴、管理、使用工会经费。(24分) |
1,健全工会组织,职工入会率达85%以上(3分);召开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工会委员会和经审会(1分);具备条件的基层工会,依法取得工会社团法人资格(1分);女职工25人以上的,建立女职工委员会(1分)。 |
职工入会率在85%基础上,每增加5%加1分;其余各项依次计、扣分。 |
|
|
|
2,工会主席按企业同级副职配备(2分);经审会主任和女职工委员会主任按副主席职级配备(1分);任职一年之内经岗位培训并取得证书(1分)。 |
各项依次计、扣分。 |
|
|
|
3,工会各项工作制度健全完善(2分);坚持会员代表常任制,工作成效明显,职工群众拥护。职工(会员)民主测评满意率(合格、先进、模范“职工之家”)分别达到70%、80%、90%以上(2分); |
各项依次计、扣分。
民主测评满意率在同档“职工之家”考核中,每增加5%,加1分。 |
|
|
|
4,工会经费设立独立帐户(1分);行政按时、足额拨缴工会经费(1分);工会按时、足额上解工会经费(1分);建立健全工会财务管理制度,工会主席一支笔掌握使用工会经费(1分);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经常化,制度化(1分)。 |
各项依次计、扣分。 |
|
|
|
5,工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有序进行,合格、先进、模范“职工之家”的积极分子队伍须占会员总数的10%、20%、30%(2分);工会干部岗位培训经常化、制度化(1分);“职工小家”建设规范、扎实(2分)。 |
各项依次计、扣分。积极分子队伍在同一档“职工之家”考核中,每增加5%,加1分。 |
|
|
|
考核内容 |
考核标准 |
增、扣分标准 |
自评分 |
考核分 |
|
三、建立健全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及工资协商制度,形成协调劳动关系的有效机制。(24分) |
9,企业依法签订《集体合同》(3分)。《集体合同》的起草、协商、修改、通过、签订、登记、公布,合同到期前后的续签协商、修改和签字,均按规定程序进行,档案管理符合规范要求(2分);《集体合同》的监督检查制度、履约责任制度和通报制度健全有效,向职工(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制度规范(1分);《集体合同》履约率真实有效(1分)。 |
未签订《集体合同》,或职工对《集体合同》认可率低于70%,此项不得分。
已签《集体合同》则各项依次计、扣分。
|
|
|
|
10,建立健全平等协商机制。年度工资协商制度化、规范化并签订工资协议(3分);经营性扩张、收缩期内的工资协商,按《集体合同》规定随时进行(2分);协商制度规范,协商会议纪要完整真实,协商内容条文化,落实措施制度化(2分)。 |
未建立工资平等协商制度并签订年度工资协议的此项不得分;
已签年度工资协议,各项依次计、扣分。
|
|
|
|
11,指导职工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参与企业格式化《劳动合同》文本的起草、修改与制定(2分);指导职工与企业就合同内容、条文进行平等协商,签订《劳动合同》(2分);监督《劳动合同》执行(1分)。 |
各项依次计、扣分。 |
|
|
|
12,依法建立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和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两委均由工会主席担任主任(2分);建立健全两委工作制度(1分);加强对劳动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每半年必须向上级工会报告工作一次(2分)。 |
各项依次计、扣分。 |
|
|
|
考核内容 |
考核标准 |
增、扣分标准 |
自评分 |
考核分 |
|
四、协助和督促企业落实国家各项劳动法律法规,开展职工经济技术创新活动,不断提高职素质。(16分) |
13,依法开展职工劳动保护、安全卫生监督工作。建立工会劳动保护监督委员会或小组(2分);健全委员会或小组各项工作制度(1分);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国家有关劳动保护、安全卫生、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的法律法规(2分)。 |
企业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当年不能参与“职工之家”考核。
其余各项依次计、扣分。 |
|
|
|
14。建立企业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协作委员会或小组,广泛开展职工经济技术创新活动(2分);制定实施细则,筹措奖励经费(行政拨付和自筹)(2分);精心组织,严格兑现(2分)。 |
行政未按规定拨付奖励经费或竞赛、协作创造效益后,职工应得部分不兑现,此项不得分。其余各项依次计、扣分。 |
|
|
|
15,大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职工依法维护自身利益(3分);开展寓教于乐、健康向上的业余文化体育活动(2分)。 |
各项依次计、扣分。
|
|
|
|
五、依法维护职工经济利益,努力为职工说话办事。(16分) |
16,在工资、工时、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劳动卫生等方面依法维护职工利益,为职工办好事、办实事(五项,每项1分,共5分)。 |
企业未能按时足额发放工资,被检查当年有一个月,扣1分,扣完为止。其余各项依次计、扣分。
|
|
|
|
17,督促企业依法为职工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社会保险金;各项保险金按时缴纳、拨付(每项2分,共8分)。 |
职工社会保障办理少一项,扣1
分,扣完为止。
为职工全员办理了住房公积金,加2分。为单位育龄女工办理生育保险,加2分。 |
|
|
|
18,工会会员档案齐全(1分);困难职工(含特困职工)档案管理规范(1分);为困难职工提供帮扶的工作井然有序,济困、解困工作制度化、规范化(1分)。 |
企业没有特困职工,得满分,并加2
分。
其余各项依次计、扣分。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