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新形势下深入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的实施意见
 

(武工[2004]4号)

为深入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推动各级工会把工作重点放在基层,切实加强基层工会组织建设,不断提高工会工作整体水平,根据全国总工会《关于在新形势下深入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的意见》 (总工发[2003)18)精神,现就全市基层工会在新形势下深入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以下简称建家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新形势下深入开展建家活动的意义、原则和指导思想
  当前,我市已经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时期。基层工会组织是带领职工群众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充分发挥工人阶级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作用的承载者和实践者。20年建家活动的实践证明,深入开展建家活动是推动工会各项工作落实到基层的重要手段,是加强基层工会组织建设的有效载体。在全市基层工会组织中深入开展建家活动,更好地把工会履行维护的基本职责和坚持发展这一党执政兴国第一要务结合起来,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是新形势下工会工作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现实要求,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稳定和谐劳动关系的需要,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需要,各级工会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坚持服务大局、突出维护、依靠群众、创新发展、齐抓共建的建家活动基本原则,着眼于工会组织的基础建设,切实把建家作为一项经常性、长期性的工作来抓,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努力把建家活动推进到创新发展的新阶段。
新形势下深入开展建家活动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指导方针,紧紧围绕全市发展战略目标和企业、事业、机关单位的中心任务,切实履行工会各项社会职能,突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不断规范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努力增强基层工会组织的凝聚力和吸引力,全面提高工会工作的整体水平,促进武汉市的改革、发展和稳定。  
  二、新形势下深入开展建家活动的目标和基本要求
  新形势下深入开展建家活动的目标是:认真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适应工会依法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基本职责的要求,着力加强调整劳动关系机制建设,突出抓好为职工群众办实事,大力推进基层工会的法制化、群众化、民主化,努力把基层工会建设成为组织健全、维权到位、工作规范、作用明显、职工信赖的职工之家。
  新形势下深入开展建家活动的基本要求是:工会组织健全,在党的领导下独立自主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坚持和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民主管理制度,落实职工代表大会各项职权;建立健全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形成协调劳动关系的有效机制;做好劳动保护、劳动安全卫生工作,广泛开展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不断提高职工素质;关心职工疾苦,倾听职工呼声,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努力为职工说话办事。
  非公有制企业开展建家活动要从其特点出发,把双爱双评活动与建家活动有机统一起来,重点是依法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引导职工与经营者共谋企业发展,逐步提高基层工会工作水平。基本要求是:依法规范工会组织建设;监督和协助企业改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执行国家有关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等规定,按时足额发放职工工资,为职工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金,依法拨缴工会经费等,切实为职工办好事、实事。科研、教育、文化、体育等事业单位和机关工会开展建家活动,要结合本行业、本系统的特点,着力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基本要求是:组织职工参与本单位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开展院务、所务、校务和机关内部事务公开,积极反映职工的愿望和要求,协助有关方面提高职工思想道德和业务素质,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街、乡、镇(农场)、和社区工会开展建家活动,要从实际出发,积极探索适应街、乡、镇(农场)和社区工会及所辖区域内企业工会开展建家活动的内容和形式,不断拓宽建家的领域。基本要求是:抓好所辖区域内的企业工会组建工作和自组织建设,配备 必要的专职工会干部;积极协调所辖区域内的劳动关系,做好劳动争议处理工作;直接承担基层工会难以承担的维权工作,努力为职工群众办实事;加强对基层工会干部的培训和保护工作等。
  具有一定生产经营规模或有分支机构的企业,开展建家活动要把重点放在车间、班组(科室)和分支机构,深入开展建设职工小家活动,夯实建家的基础。基本要求是:加强工会分会、工会小组建设,由会员直接选举分工会主席和工会小组长,建立一支热心为职工群众服务的工会积极分子队伍;建立健全班组民主管理、民主参与、民主监督制度,定期召开民主管理会议,坚持各项公开制度,积极反映职工群众的意愿和要求;发扬团结友爱和集体主义精神,搞好互助互济,帮助职工解决实际困难:组织职工进行政治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开展职工经济技术创新活动,努力完成生产工作任务;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制度,不断改善职工生产作业环境,加强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检查监督,做好女职工的特殊保护工作:加强职工小家阵地建设, 因地制宜,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满足职工的精神文化需求。
  三、新形势下职工之家的申报、考核、评定、复核与表彰
  坚持职工群众是建家活动主体的指导思想,坚持职工之家职工建,职工之家职工评的工作方针,坚持基层工会自查评分与会员群众测评认可相结合的申报办法。基层工会每年都要通过全体会员大会或全体会员代表大会,依据《武汉市基层工会职工之家考核标准》 (附件 以下简称《考核标准》),对本单位工会开展的建家活动进行民主评议,对申报的职工之家荣誉称号是否认可 做出表决,促进建家活动不断提高水平。
  基层工会申报职工之家 自查总分达80分以上,民主测评满意率达70%以上的,可申报合格职工之家 自查总分达90分以上。民主测评满意率达80%以上的,可申报先进职工之家;自查总分达95分以上,民主:测评满意率达90%以上的,可申报模范职工之家。第一次申报的基层工会,只能申报合格职工之家
  合格职工之家先进职工之家由各区、局(总公司)工会考核评定,报市总工会基层组织建设部备案。
  模范职工之家由市总工会统一考核、评定、复核与表彰。
考核、验收程序是:
  1、听取工会委员会工作汇报;
  2、检查工会工作台帐;
  3、召开座谈会厂听取职工(会员)代表对工会工作的评价,
组织民主测评:
  4、与单位党政领导进行交流,听取意见:
  5、根据《考核标准》综合评定打分,确定授予职工之家等次。
  申报评定新的模范职:工之家”…年一次,按照常建常新的原则,可以随时申报,随时验收,在市总工会全委(扩大)会议上进行表彰。复核老的模范职工之家两年次,各单位以自查为主,市总工会进行抽查。
  四、新形势下深入开展建家活动的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市总工会成立建家活动指导小组, 由刘兴无同志任组长,市总相关职能部室负责人为成员,基层组织建设部承担日常事务。
  各区、局(总公司)、直属大单位工会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特点,制定新形势下开展建家活动的规划、方案和措施,精心组织,认真实施,严格按照{考核标准》进行检查验收,并将开展建家活动的情况及时上报市总工会。
  本意见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原《武汉市总工会关于新时期深入开展职工之家建设的通知》 (武工(2000)7)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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